沙港中学夜间值班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做到校园24小时有人值班,实现精细化、无缝式学校管理,特制定学校夜间值班巡查制度。
1、值班时间:从晚上9:30开始到12:30。
3、值班组长:张珍太
4、值班内容:
1、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做到勤巡、多疑、细询问。检查学校各区域安全情况,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迅速反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的事故工作。
2、值班时,应认真检查各教室、宿舍、办公室等门窗是否上锁;巡逻时,应加强宿舍区的巡查。在巡逻区域内碰到所有的陌生人或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人员,如遇外来偷盗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上报、反映情况。
3、积极收集反馈各种情报和信息,善于发现各种可疑现象,沉着机警,做到守得住、抓得着、堵得死,不怕困难,敢于斗争,坚持原则,不循私情,积极维护学校利益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巡逻,不得脱岗。
2、值班教师晚上9:30开始到12:30必须保证电话畅通。
3、在值班的过程中必须填写好值班记录。
七、责任追究:
1、学校将夜间值班巡查纳入考勤管理。对于不按时接班或提前交班按照过程考核中的迟到和早退对待,脱岗按照旷工对待。
2、学校对夜间值班巡查实行责任追究。若因脱岗或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失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和事故责任。
八、本制度于二〇一五年九月五日起开始执行。
沙港中学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