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港中学2015--2016学年度政教处与安保人员责任书
学校的安全工作是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是维护学校治安环境稳定,维系师生家庭幸福安定,维持社会和谐温馨的组成部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为使保安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强化保安人员对安全工作的岗位责任意识,特制订以下责任制度:
1、责任对象为与学校政教处签订岗位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安全保卫老师。
2、责任范围根据保政教处分配的岗位职责而定。安全保卫老师对管辖的时段和区域,校园治安环境的安全责任范围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凡因安全保卫老师工作不负责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的治安安全事故(学校、个人财物受损、师生受人为伤害),可直接追究其责任。
3、安全保卫老师必须在规定的时段和区域值班、电话畅通,不得出现脱岗、空岗现象。
4、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尽职尽责。学生放学或用餐时尤其注意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
5、注意盘查外来人员和可疑人员,属于探望学生的家长要在门口登记后让他们在值班室门口处等候,不准他们私自进入校园内;对私自入校打球或者滋事生非者劝阻不让其进入学校,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严禁将不法社会青年放入。
6、妥善保管好学校的安保器材并定时检查、保养,上岗期间一律穿制服。
7、此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因保安工作疏漏、不负责任、私自脱岗离岗而造成学校(或者师生)财物财产受到损失、师生安全受到威胁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有权要求安全保卫老师赔偿损失。严重者可送执法机关进行司法处理。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 责任方签名:
余干县民办公助沙港中学
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