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对本校校舍及时进行检查,全面加强学生安全工作,彻底防患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我校教育教学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特制定本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切实加强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校舍安全管理档案规范齐全,对师生进行定期应急安全教育。
三、建立校舍安全隐患日检、周检、月排查制度,并及时上报。
四、每一栋校舍及附属设施有专人负责,并与之签订责任状。
五、在规定的地方安装消防器材和应急灯及消防疏散图、疏散标识。
六、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进行应急演练。
七、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养护。
八、及时掌握各类危房房展动态,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九、建立校舍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舍安全。
沙 港 中 学
二0一五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