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港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一、 门卫肩负着全校三千余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任,必须高度警惕,严防不法之徒混进校园滋事破坏,进行犯罪活动。
二、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准从校园携带任何物资出校门;门卫有权查问、查看及扣压。
三、 来人来客均须登记,无合法证件和正当理由者,门卫可拒之门外;进出校门登记须清楚、明白及周全。
四、 来人来客须在校留宿者,由门卫报政教处批准方可;门卫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五、 自行车入校门必须推行,机动车减速缓行;外来车辆一律停在校门外。
六、 家长来校探视自己的小孩,须登记清楚,在会客室等候下课会面,不得在上课时擅闯教室扰乱教学秩序。
七、 任何小摊小贩及商品推销者门卫一律拒之门外;门卫夜间要警醒,谨防违纪学生爬墙出校门上通宵网,同时严查学生的出入证件,严防寄宿生蒙混出校园。
八、 门卫须及时保持与安全保卫组的密切联系,互通情报、确保校园平安无事故发生。
政教处
2015.9.01